新華社北京3月27日電(記者魏玉坤)記者27日從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獲悉,為進一步指導船舶和船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統(tǒng)籌做好防范疫情境外輸入和保障航運生產秩序,保護在船船員、乘客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,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當日發(fā)布修訂后的《船舶船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(V2.0)》。
據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有關負責人介紹,該指南參考世界衛(wèi)生組織和國際海事組織關于船舶防控新冠肺炎的相關指南文件,結合航運公司關于船舶疫情防控的實踐經驗,旨在為船舶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提供建議,并為船員個人防護提供指導。
指南明確,航運公司應當建立船舶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管理計劃,包括船上隔離計劃,指導船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組,由船長擔任組長、船上部門負責人擔任組員,完善各項疫情防控工作制度,監(jiān)督船上所有人員落實各項防控措施。
在境外疫情防范方面,指南要求,船舶在境外港口靠泊作業(yè)的,應當根據航運公司提供的疫情高、中、低風險國家和地區(qū)名單以及相關港口的信息和防控要求,制定相應防控措施;船舶在抵達國外港口檢疫錨地后,應當立即通過船舶代理通知擬靠泊港口檢疫部門,在檢疫未完成前,禁止其他人員上下船;在港口檢疫部門發(fā)現(xiàn)船上有確診病例、疑似病員、密切接觸者、有發(fā)熱或有呼吸道癥狀者,船舶可能會被視為受感染船舶的情況下,船舶應當積極配合港口檢疫部門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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肖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