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集
新華社河內3月30日電(記者王迪 陶軍)越南河內市人民法院29日就越南國家石油和天然氣集團(越國油)入股大洋股份商業(yè)銀行導致重大損失案作出判決,越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、越國油原董事長丁羅升被判處18年監(jiān)禁。
據越通社報道,法院當天以故意違反國家經濟管理規(guī)定造成嚴重后果罪判處丁羅升18年監(jiān)禁,并要求他賠償6000億越南盾(約合1.65億元人民幣)的經濟損失。這是丁羅升涉入的第二起特大經濟案件,也是他第二次獲刑。
法院認為,在擔任越國油董事長期間,丁羅升違規(guī)讓該集團注資入股大洋股份商業(yè)銀行,但該行隨后因嚴重虧損被越南央行接管,導致越國油8000億越南盾(約合2.2億元人民幣)投資“打了水漂”。
本案另外6名被告同日被判處從23年到監(jiān)外改造不等的刑期,并需賠償其所造成的經濟損失。
今年1月,河內市人民法院曾開庭審理越國油及其下屬企業(yè)腐敗案,丁羅升因故意違反國家經濟管理規(guī)定造成嚴重后果罪被判處13年監(jiān)禁。
【糾錯】
責任編輯:
王頔
新聞評論
加載更多
-
大數(shù)據"坑熟客",技術之罪需規(guī)則規(guī)避
2018-03-02 08:58:39
-
高質量發(fā)展,怎么消除“游離感”?
2018-03-02 08:58:39
-
學校只剩一名學生,她卻堅守了18年
2018-03-01 14:40:53
-
有重大變動!騎共享單車的一定要注意了
2018-03-01 14:40:53
-
2018年,樓市會有哪些新變化?
2018-03-01 09:01:20
熱帖
熱詞